【高考】36所校考院校2025录取规则(含破格录取)汇总

院校录取规则顺序

1.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中央美术学院

3.中国美术学院

4.西安美术学院

5.天津美术学院

6.四川美术学院

7.鲁迅美术学院

8.湖北美术学院

9.广州美术学院

10.南京艺术学院

11.山东艺术学院

12.广西艺术学院

13.新疆艺术学院

14.中央民族大学

15.上海大学

16.内蒙古艺术学院

17.景德镇陶瓷大学

18.北京印刷学院

19.北京服装学院

20.中央戏剧学院

21.上海戏剧学院

22.中国传媒大学

23.浙江传媒学院

24.河北美术学院

25.北京舞蹈学院

26.北京电影学院

27.中央音乐学院

28.中国音乐学院

29.上海音乐学院

30.浙江音乐学院

31.星海音乐学院

32.武汉音乐学院

33.天津音乐学院

34.沈阳音乐学院

35.哈尔滨音乐学院

36.西安音乐学院


1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1)高考成绩达标:报考我校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均须达到其高考所在省份对应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2)我校按照报考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考生的艺术能力考试成绩分别排队,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注:若某招生专业类A录取人数未达到该招生专业类计划数,录取人数与计划数的差额为N;且报考另一招生专业类B的考生中存在未被录取、高考成绩达标、服从录取调剂且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不低于招生专业类A符合录取条件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的考生,此部分考生中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超过N位的考生视为招生专业类A合格,可调剂录取)

(3)在录取(含调剂)阶段,考生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


中央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一)考生高考注意事项

⒈考生须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信息,特别是“既往病史”一栏。我校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的高考体检信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⒉高考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可报考我校,但我校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考入我校后,须在本科阶段完成英语课程学习。

(二)录取批次

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不限选考科目,在艺术类提前批进行录取。

(三)提前批录取原则

考生相应科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校考成绩合格,相关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⒈文化课分数要求

(1)美术学类(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美术学类(实验与科技)、设计学类(艺术设计)、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建筑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3)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⒉录取办法

校考合格生源中,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依据校考成绩排序录取。校考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单科高者优先。

⒊文化课相对成绩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图片

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使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计算。海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使用标准分。

若有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生源地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四)录取有关情况说明

⒈我校在进行校考专业录取时所使用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⒉我校校考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3


中国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类)不编制分省计划,安排在艺术类校考批全国统一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计划。艺术类(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的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校后须在本科阶段完成英语课程学习,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对学生的英语能力有较高要求。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类)文理兼招,不提科目要求。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录取规则: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仅承认考生第一志愿有效。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注1)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对应的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或达到对应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依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当考生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且考生位次相同时,按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注2)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注1:学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

注2: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按150分折算。

破格录取规则:

破格录取范围仅适用于部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校考)专业(类),含中国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相关艺术类(校考)专业(类)按上述录取规则执行后,若该专业(类)满足条件的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经学校研究后启用破格录取。满足破格条件的考生仍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按校考录取同分规则执行),计划录满即止。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中面向各专业(类)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破格条件:

1.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该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前15%(小数向下取整)。各校考专业(类)破格录取资格分数线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考生文化课分数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

3.破格考生的志愿填报、省级统考成绩、思想政治及身体健康等要求与其他考生一致。

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导演、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编制分省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目录公布为准。安排在艺术类统考批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


西安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一)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我校面向全国招生,不限男女生比例,安排在相应录取批次录取。最终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校考专业不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我校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项目和分值。

(四)各专业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1.校考类专业

中国画、绘画(包括油画、版画、水彩、综绘四个方向)、雕塑,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课校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校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仍相同的,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以上三个科目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计划额满为止。按照“校考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按上述原则录取后,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启动校考类专业破格录取。校考类专业破格录取办法:校考总成绩排名位于校考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上述校考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省级统考类专业

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3.理论类专业

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五)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5


天津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美术学类(绘画类)、设计学类(设计类)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须省级“美术与设计类”(本科)统考合格,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省级“书法类”(本科)统考合格,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区、市)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我校美术学类(绘画类)、设计学类(设计类)均文理兼收,不设分省计划,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考生只有取得专业复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校(以下本原则所述校考成绩均为我校专业复试成绩),录取过程中,将按照考生获得合格证的类别进行录取,考生如未填报所获得合格证对应的志愿,则视同放弃合格证对应志愿。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地填报我校志愿。

3.报考美术学类(绘画类)、设计学类(设计类)的考生,在校考合格的基础上,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大类按照考生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遇校考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则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计划额满为止。

按照上述条件录取后,各大类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启用破格录取办法,具体办法为:考生校考成绩排名进入各大类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小数向上取整),符合条件的考生,各大类按照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遇校考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则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计划额满为止。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在各大类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4.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美术与设计类(本科)省统考成绩,投档规则、综合分折算方法、录取批次及分省招生计划等按各省(区、市)当年招生规定执行。

5.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书法类(本科)省统考成绩,投档规则、综合分折算方法、录取批次及分省招生计划等按各省(区、市)当年招生规定执行。

6.报考美术学、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区、市)填报我校志愿,考生须达到所在省份对应普通类录取批次最低文化控制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投档规则、录取批次及分省招生计划等按各省(区、市)当年招生规定执行。

7.各批次录取结果请考生通过各省(区、市)官方渠道查询。

8.美术学类(绘画类)和设计学类(设计类)实行两段式教学,即第一年在造型基础教育学院学习,第二年进入各专业(方向)学习(专业分流方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各省(区、市)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区、市)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6


四川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校考类

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计划,按以下原则全国排名录取:校考类专业均文理(或历史类和物理类)兼招,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符合所在省份公布的合格要求,对应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同前。

如遇专业综合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校考专业综合分占比最高科目单科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相应科类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按上述要求录取后,考生所报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综合分排名位于报考类别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上述校考类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计划额满为止。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校考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别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二)省统考类

使用对应科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省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三)普通类

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四)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招考类别下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五)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工业设计专业须同时选考物理、化学两门科目方可报考;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均无选考科目要求。

(六)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

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学校校考类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


7


鲁迅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符合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三)录取批次安排

1.艺术类校考专业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具体以生源所在地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按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规定执行。

3.艺术管理专业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

(四)各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所在地的相关报考条件,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结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全国考生排名录取,考生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公布的合格要求,且取得所报专业对应校考类别的合格证。

(2)艺术类校考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全国考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和安排专业。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4)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考生校考合格且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校考相关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艺术类校考专业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后,“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含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各校考类别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时,如遇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型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6)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7)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统一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进行计算,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3)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五)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

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考加分不适用于艺术类校考专业。


8


湖北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统考类专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校考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对应专业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全国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现场考试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2.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均不设单科最低成绩要求,计划不区分文理科(不区分首选科目),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考生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绘画专业含油画、版画、插画艺术、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水彩画等方向,考生录取后,须在一年级下学期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5.破格录取。

按照上述规则录取后,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美术与设计类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美术与设计类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6.校考类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遵循考生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科类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二)统考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统考类专业做分省计划,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

1.普通类专业做分省计划,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或校考,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除外),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不限,文理兼收。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

(四)其他

1.录取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2.我校各专业(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仅提供英语和日语两种外语教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韩语语种教学。

3.湖北省报考艺术本科校考批的考生,也可以同时报考艺术本科统考批,其他省(区、市)考生遵照考生所在地志愿填报规则执行。


9


广州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各校考专业,须参加对应科类的省级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对应的校考类型专业成绩合格(即取得校考合格证),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要求,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认定未达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录取批次

(1)艺术类(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提前批进行录取,具体以各省级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计划,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级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录取原则

(1)艺术类(校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合格,依据“美术与设计类”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的专业。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艺术类(校考)“书法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书法类统考成绩合格,依据“书法类”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的专业。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阶段,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计算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时,此类省份统一使用标准分计算。若有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高考文化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省(区、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我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生源地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4)在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中,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同一校考类别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将按要求执行。

(6)普通类专业: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或校考,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3、艺术类(校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破格条件

按照上述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后,在“美术与设计类”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校考合格考生总数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别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考试中心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10


南京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专业优先原则确定专业。

(一)普通类批次录取专业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智能交互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安排在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二)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舞蹈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综合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三)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流行音乐、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且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照上述条件录取后,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启用破格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流行音乐、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名称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流行音乐专业I类破格奖项如下:

国内顶级比赛:中国音乐金钟奖。

国际顶级比赛: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肖邦国际钢琴比赛、范·克莱本国际钢琴比赛、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伊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赛、捷克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德国慕尼黑Ard音乐比赛、利兹国际钢琴比赛、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

(2)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I类破格奖项如下:

图片

I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音乐剧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4.校考专业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除以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折算为单科满分150分值计算)。



11


山东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校考专业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相应科类成绩合格、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二)关于破格录取

校考专业按照录取原则进行正常录取后,如未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启动破格录取方案。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正常录取能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录取。

在考生所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将在录取结束后,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三)关于末位同分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校考专业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关于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使用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校考艺术类专业。


12


广西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一)组织校考的专业

1.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做选考科目要求,按以下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按上述录取规则录取后,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见附件3,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考生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成绩查询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3.末位同分录取规则

各乐器校考专业成绩末位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序;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

1.部分省级统考专业唱法/乐器/舞种要求

(1)音乐表演(民歌演唱)专业招收唱法:美声、民族;

(2)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器乐方向,招收乐器:钢琴;

(3)音乐教育专业器乐方向招收乐器: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4)音乐表演(演唱)专业招收唱法种类:美声、民族;

(5)流行音乐专业招收唱法种类:流行;

(6)舞蹈学专业招收舞种: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

(7)舞蹈表演专业招收舞种:中国舞、现代舞;

(8)舞蹈编导专业招收舞种:中国舞、现代舞;

(9)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招收舞种:国际标准舞。

2.录取原则

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使用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批次,执行相应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面向华侨及港、澳、台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取得学校校考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最终录取办法详见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13


新疆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以及德、智、体、美、劳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须按照我校省级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取得与所报专业相对应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不同专业(含方向)录取原则如下:

(一)艺术类批次各专业

1.按校考成绩排序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木卡姆演唱)、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组织校考,不做分省计划,文理科(历史类和物理类)兼招,统一排序,不单独设置文理(历史类和物理类)计划数。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本科合格、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上述要求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将在录取结束后,通过校考成绩查询系统在该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按综合分排序

音乐教育、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美术设计类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省份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3.录取过程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校考专业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其中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为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与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比值,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统考专业执行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

4.新疆考生填报普通类计划时,高考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普通类计划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新疆考生,须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A段填报志愿。

5.若考生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计划编制、录取批次或其他录取事项另有要求,我校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二)普通本科批次各专业

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艺术类专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同分排序规则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办法和排序规则执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照考生分数及专业顺序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4


中央民族大学



录取规则


(一)校考专业

基本录取原则:校考专业相应子科类省统考本科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校考合格考生,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破格录取原则:

美术类各专业(招考方向)按照上述基本原则录取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则对校考成绩位于校考合格考生总数前10%的考生(如有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如有小数向上取整)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校考合格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除音乐学以外的音乐类、舞蹈类各专业(招考方向)按照上述基本原则录取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则对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校考合格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录取。音乐学专业无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系统在相应专业(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本科一批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比值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所有校考专业均为不分省计划,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录取时文化课成绩均不含加分。

校考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考试(简称联招)且达到艺术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合格的台湾地区考生,还可使用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向我校申请就读。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统考专业

统考专业录取时,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根据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批次设置要求及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审核录取。


15


上海大学



录取规则


(一)校考专业

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对应科类省级统考合格线,对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成绩排序(全国统一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如校考成绩相同:

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依次比较校考复试、初试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比较校考复试成绩;

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专业依次比较校考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破格录取机制:

(1)表演专业

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上述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

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生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上述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

(3)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专业

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在考生所报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所报招生专业(方向)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上述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报名系统在招生专业(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关于录取原则的几点说明:

(1)校考专业录取时,我校仅考虑第一专业志愿;

(2)考生如未填报所获得合格证对应的志愿,则视同放弃合格证对应志愿;

(3)我校校考专业录取不接受专业调剂。

(二)统考专业

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小数向上取整),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物理历史合并投档省份,共同排序),依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16


内蒙古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一)校考及省际联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参加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参加校考的考生还需相应科类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满足所在省区投档条件,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即使校考成绩合格,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省际联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省际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破格录取办法: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上述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完成录取后,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二)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及下设各招考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区、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各省(区、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据各省(区、市)规定执行。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三)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安排在各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同分录取原则,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

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除以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各单科折算为150分制。

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17


景德镇陶瓷大学



录取规则


(一)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

(二)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三)按上述要求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如遇校考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18


北京印刷学院



录取规则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专业组织校考,录取原则如下:

1.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

3.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

4.按照校考成绩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校考专业合格考生总数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的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19


北京服装学院



录取规则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录取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无限制,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一)校考专业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包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3 个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不编制分省计划,文理兼收,不限选考科目。符合报考条件,校考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

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招生计划如有剩余,将进行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办法为:校考成绩排名在校考合格考生总数前 10%的考生(如有小数向下取整),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至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如有小数向上取整)。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表演类专业

包含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2 个专业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不编制分省计划,文理兼收,不限选考科目。符合报考条件,校考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招生计划如有剩余,将进行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办法为: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至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如有小数向上取整)。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注:

①校考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加分不计入高考文化课成绩。

②校考专业对考生高考文化课无单科成绩要求。

③文化过线校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控制线高低排序;如仍然相同,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④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二)不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

包含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动画、绘画、绘画(学校美育)、中国画、雕塑、摄影 10 个专业(方向)。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20


中央戏剧学院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及录取办法情况说明

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高考加分)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且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

(1)多专业合格考生报考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

(2) 按专业考试排名录取时如有并列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  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  标准),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 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3)我院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如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招生章程有出入,以经教育部核准并公示的招生 章程为准。

(二)录取分数线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歌剧表演、舞剧表演招考方向) 、曲艺专业(相声创作表演招考方向) 、戏 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舞台技术招考 方向)、音乐剧专业(音乐剧表演招考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招考方向) :考生高考文 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导演、电影导演招考方向) 、录音艺术专业(演艺声音设计招考方向) :考生 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 ,如该分数线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 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破格录取办法

部分校考专业按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录取后,若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计划数仍有余量,则启用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已完成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招考方向) 、曲艺专业(相声创作表演招考方向) 、音乐剧专业(音乐剧表演 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表演专业(歌剧表演、舞剧表演招考方向) :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 舞台技术招考方向) :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 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 破格录取。

以上专业(含招考方向)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我院报名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 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1


上海戏剧学院



录取规则


录取办法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 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择优录取。

1.表演(戏剧影视) 、音乐剧

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 (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 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 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 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 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表演(木偶)

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 (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 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 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 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3.舞蹈表演(芭蕾舞) 、舞蹈表演(中国舞) 、舞蹈表演(国标舞) 、舞蹈编导

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 I 类、II类破格  考生。

I 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在国内外顶尖比赛中获奖的考生(经我校2025年舞蹈类专业“绿色通道”审核被评定为“通过”),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小数向上取整), 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 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  级统考相应要求)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  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 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注:

1.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无破格录取。

2.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 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录取相关情况说明:

1.报考 2 个艺术类校考专业(招考方向)且均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 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成 绩结合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2.在各专业(招考方向) 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  依次、逐项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成绩比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区、市)2025 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其中, 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均折算成150 分制。

3.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4.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故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招考方向)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5.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高考政策有差异, 以教育部 和各省(区、市)政策为准。

我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在招生考试中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和综合评价。我校本科校考属于国家级考试,每位考生均须诚信考试, 所有考试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 否则将视为作弊。如在考试中发现弄虚作假、替考等作弊行为, 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取消校考成绩。


22


中国传媒大学



录取规则


校考专业录取:

(一)录取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二)录取时,考生所报专业(含招考方向)的相应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类别的本科合格线,且校考成绩合格。

(三)录取时,我校使用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

(四)我校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1.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朝、中韩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西双语播音主持方向)、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剧、视觉传达设计、漫画、动画、动画(游戏艺术方向)、新媒体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普通本科线),在此基础上,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校考成绩排名相同时,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的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报考我校环境设计(光影空间艺术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特控线)的85%(小数向上取整)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在此基础上,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方向)、音乐学(音乐传播方向)、音乐学(音乐编导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控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在此基础上,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 报考我校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控线的95%(小数向上取整)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在此基础上,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 报考上述2、3、4项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校考成绩排名相同时,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控线的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对于部分招生专业(含招考方向),我校在按照高考文化课合格分数线和校考成绩排名完成录取后,在考生所报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采用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专业(含招考方向)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已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专业(含招考方向)不再进行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办法适用的专业及破格条件如下: 

1. 报考我校漫画、动画、动画(游戏艺术方向)、新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的85%(小数向上取整),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 报考我校表演、音乐剧专业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的80%(小数向上取整),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3. 报考我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方向)专业且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25%(小数向下取整)、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专业且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50%(小数向下取整)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近五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具体奖项详见附录四,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前),校考成绩符合上述排名要求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校考成绩符合上述排名要求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以上专业(含招考方向)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报名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3


浙江传媒学院



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招考方向)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招考方向)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②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各招考方向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排名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③表演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招考方向),按各自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2.专业成绩使用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考方向)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各招考方向、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录取原则:在考生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符合所在省份公布的合格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分数线基础上,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排序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3.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录取原则:安排在各省份相应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二)文化折算分计算方式: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三)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戏剧影视导演]。

(四)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五)我校2025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5年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七)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八)音乐表演器乐招考方向招生器种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琵琶、扬琴、竹笛。

(九)我校艺术类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各省份具体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审定的计划为准。

(十)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为准。

(十一)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24


河北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其它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专业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合格;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名,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校考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1.雕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与科技四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破格录取考生校考成绩同分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三)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25


北京舞蹈学院



录取规则


1. 我院录取办法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公示。录取信息将于录取结束后在学院官网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公示。

2. 我院所有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为文理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艺术管理及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设置分省计划,只在投放计划的省(区、市)招收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图片

26


北京电影学院



录取规则


图片

关于录取原则的几点说明:

1.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分省计划招生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成绩均不含 政策性加分。

2.我校艺术类校考本科各专业录取原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 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 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百分比的计算办法:

①上述录取原则中,分数线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向上取整的计算方式。

例如:某省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72分,乘以85%计算结果为401.2分,则符合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402分。

②上述录取原则中,对于破格资格的合格生源范围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直接舍去 小数部分不进位的计算方式。

例如:某破格条件要求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10%的专业,有48名合格生源,乘以10%计算结果为4.8, 则符合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校考排名应在前4名。

4.对于保留高考本科一批、二批的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本科第二 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5.考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应类别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须本科合格。校考与省级统考对应关系依据附件 1。

6.校考专业录取时,仅考虑第一院校志愿;同一院校志愿下如填报多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 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均参与排队。

7.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 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 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8.关于专业成绩并列:

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校考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①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已合并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相应科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所在省(区、市)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 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对于四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例如,某历史类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的特殊类型历史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0.6997。

※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统一规定,我校将 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27


中央音乐学院



录取规则


考生须省级统考相应科类成绩合格、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再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我校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外语不限语种。文化课成绩以考生高考分数为准,高考加分不适用于不分省的校考专业计划。凡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不限选科要求。

破格录取办法: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破格录取 I  类、Ⅱ类考生。音乐学专业不实行破格录取办法。

I类破格: 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级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止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议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 类 破 格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议后,按校考专业 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科招生系统在该报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 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 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图片



28


中国音乐学院



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图片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破格录取办法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 I 类、II 类破格考生。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不执行破格录取办法。

I 类破格: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 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 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 ,高考文化课录 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以上(小 数向上取整),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 类破格: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 生源所在省(区、市) 2025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科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报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  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9


上海音乐学院



录取原则


考生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省统考成绩相应子科类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破格政策: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以上录取原则完成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破格录取I类、II类考生,规则如下:

I类破格: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办法:

图片

2、音乐剧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剧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按照以上录取原则完成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依次破格录取。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以上录取原则完成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考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同分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标准),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30


浙江音乐学院



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校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 舞蹈编导、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省统考相应子科类成绩合格, 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按上述原则录取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按照剩余招生计划,将达到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条件的考生,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政策如下: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 导专业:依次录取I类破格、Ⅱ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见附件2,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小数向上取整),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钢琴曲写作》《旋律写作与歌曲写作》《作 曲综合理论》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招考方向依次按《歌曲写作》《视 唱练耳》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音乐学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招考方向除外)依次按《视唱练耳》《乐 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招考方向依次按《作品指挥》(复试)、 《专业口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招考方向依次按《舞蹈基本功测试》《舞蹈表演能力 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芭蕾舞招考方向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专业技巧 及技巧组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舞蹈表演能力测试》《舞蹈基本功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命题编舞》《舞蹈即兴》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歌舞剧招考方向依次按《声乐演唱》(复试)、《舞蹈表演》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招考方向依次按《命题表演》《台词》单科成绩从 高到低排序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中面向各专业(招考方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 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表演(越剧演员)、音乐表演(越剧器乐)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原则详 见《浙江音乐学院2025年戏曲类(越剧)专业招生简章》。

3.报考我校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统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成绩,按浙江省相关规定投档录取。


31


星海音乐学院



录取原则


我校校考专业文理兼招,文化课成绩以考生高考分数为准(不含政策性加分)。凡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不限选科要求。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

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录音艺术、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校考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有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依据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破格录取办法: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录音艺术、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按照以上录取原则完成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破格、II类破格考生,规则如下:

I类破格: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及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录音艺术、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校考专业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及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音乐类Ⅰ类破格奖项:中国音乐金钟奖、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肖邦国际钢琴比赛、范克莱本国际钢琴比赛、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伊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赛、捷克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德国慕尼黑Ard音乐比赛、利兹国际钢琴比赛、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

舞蹈类I类破格奖项:“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个人单项终评展演者(优秀表演人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中国舞表演一等奖及以上)、瓦尔纳国际芭蕾舞比赛(芭蕾舞)、莫斯科国际芭蕾舞比赛(芭蕾舞)、赫尔辛基国际芭蕾舞比赛(芭蕾舞)、美国杰克逊国际芭蕾舞比赛(芭蕾舞)、法国巴黎国际舞蹈比赛(芭蕾舞)、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比赛(芭蕾舞)、纽约国际芭蕾舞比赛(芭蕾舞)、日本名古屋芭蕾、现代舞比赛(芭蕾舞),以上国际赛只认可大奖、一、二、三等奖,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特别单项奖。

同分录取原则: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录音艺术、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在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内的,优先录取基本乐科成绩高的考生。如基本乐科成绩相同,按文化折算比值排名择优录取。文化折算比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在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按文化折算比例排名择优录取。文化折算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艺术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管理专业无需参加专业考试,在普通类本科院校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2


武汉音乐学院



录取原则


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25 年高考,我校招生录取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规则。省级统考招生专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执行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规定;校考招生专业、省际联考招生专业(方向)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

1.校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舞蹈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治疗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各招考方向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破格录取及其规则:按上述录取规则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 I 类、II 类破格考生。I 类破格优先 II 类破格, 各招考方向 I 类破格后录取名额尚有余额方可启动 II 类破格。

I 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赛事及奖项列表见附件2、附件3,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按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 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3)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4)末位同分录取规则: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校考成绩占比最高科目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2.省级统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流行音乐专业:考生报考流行音乐专业电吉他方向,省级统考音乐表演类的器乐科目乐器种类须为电吉他;考生报考流行音乐专业电贝司方向,省级统考音乐表演类的的器乐科目乐器种类须为电贝司;考生报考流行音乐专业流行演唱方向,省级统考音乐表演类的的声乐科目唱法须为流行唱法。

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末位同分录取规则:执行各省(区、市)规定。

3.省际联考招生专业(方向)录取规则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曲音乐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末位同分录取规则:省际联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3


天津音乐学院

图片

图片


34


沈阳音乐学院



录取原则


我院执行各省级(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艺术史 论、艺术与科技、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 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非校考专业执行各省(区、市)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高 考加分政策不适用于我院不做分省的校考专业计划。

(一)校考专业

1.报考我院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舞蹈编 导、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省级统考相 应子科类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 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校考各招考方向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文理统一排队。

2.我院校考专业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3.按上述原则录取后,各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进行破格录取,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生。

Ⅰ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 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 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 取整),依据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 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图片



35


哈尔滨音乐学院

图片

图片


36


西安音乐学院



录取原则


(一)校考专业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各省招考委高考加分不适用于做分省计划的校考专业:

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和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破格录取规则:

1.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除陕北民歌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招考方向考生,按照校考录取规则录取后未录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1类、Ⅱ类破格考生。

Ⅰ类破格: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依据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类破格奖项列表如下:

国内顶级比赛:

中国音乐金钟奖

国际顶级比赛:

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

肖邦国际钢琴比赛

范·克莱本国际钢琴比赛

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

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

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

伊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赛

捷克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

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

德国慕尼黑Ard音乐比赛

利兹国际钢琴比赛

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

Ⅱ类破格: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音乐表演(陕北民歌演唱)方向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直接关怀下的陕西文化建设品牌项目和我校特色方向,肩负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使命,为保证该方向开设的延续性,该方向按照校考录取规则录取后未录满的情况下,对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相应科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5%以上(小数向上取整),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二)非校考专业

图片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技术支持: 全企网
  • 首页
  • 电话
  • 留言
  • 位置
  • 会员